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专利纠纷部分反转 锂电龙头“撕咬”知识产权频现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费心懿 实习生罗静 上海报道
两家锂电龙头的专利纠纷迎来阶段性扭转。
12月15日,中创新航(3931.HK)发布了一则《诉讼进展公告》。中创新航称,公司在12月14日收到两份最高院的裁决,分别撤销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正极极片及电池”(专利号 ZL201810696957.2)、“锂离子电池”(专利号ZL201910295365.4)两项专利的民事判决,并驳回宁德时代(300274.SZ)的起诉,两份裁定均为终审裁定。
这意味着,中创新航自2021年伊始与宁德时代陷入的六项专利纠纷中,扳回两局。
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的专利案诉讼之争,始于2021年,宁德时代陆续针对中创新航提出六项专利诉讼,其中就包括“正极极片及电池”和“锂离子电池”这两项专利。
据悉,此次涉诉专利的“锂离子电池”,此专利由宁德时代于2018年4月28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于2020年8月28日获得专利授权,专利处于有效状态。2021年7月,宁德时代起诉中创新航及福州仓山埃安汽车销售公司侵权,宁德时代对该专利的初始索赔金额为3050万元,后于2022年7月提高至7850万元。
上述两起合计初始索赔高达上亿元的专利案件于今年2月由福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中创新航被判侵权,需向宁德时代总计赔偿5710万元,法院同时要求中创新航停止销售涉诉侵权产品。
彼时,中创新航表示,将就上述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因此暂无需向宁德时代支付赔款。该公司同时提及,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要求宣告涉诉的宁德时代两项专利无效。之后,中创新航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请了专利无效的申请。
事实上,中创新航并非首家陷入宁德时代“专利搅拌”的企业。
2020年,宁德时代曾以侵犯动力电池防爆技术专利为案由在福州高院起诉塔菲尔,索赔1.2亿元,最终二审法院判决塔菲尔赔偿宁德时代2330万元。2022年2月,宁德时代以不正当竞争纠纷为案由对蜂巢能源提起诉讼,7月宁德时代与蜂巢能源达成和解,蜂巢能源支付和解款500万元。
事实上,“专利战”也非仅仅发生于国内企业,也常出现在跨国贸易的进程中。近日,珠海冠宇(688772.SH)与ATL之间旷日持久的专利纠纷案有了最新进展,6项ATL的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全部无效。此前,珠海冠宇在半年报中披露,珠海冠宇与ATL存在累计10项未决诉讼,累计已披露的索赔金额超2.5亿元。
而以维护科技创新之名挑起的“专利战”又是另一种商业法则的演进。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哲分析认为,对于专利纠纷涉事双方来说,诉讼需要投入的时间、人力成本都是不小的,更大的问题在于专利涉及到企业的业务生产,对企业日常经营可能造成直接的影响。
珠海冠宇也曾表示,“由于诉讼的审理结果通常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若公司在诉讼中败诉,主审机关可能作出要求公司赔偿原告方损失、停止生产销售涉诉产品等判决或裁定,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一定不利影响。此外,若未来因诉讼事项等因素导致公司与下游客户之间销售量减少,也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