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超导(68812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原标题:西部超导: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关于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人”)作为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超导”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西部超导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年 11月2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09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774,069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元,发行价格为 88.3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12,999,958.9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81,085,331.28元。截至2021年 12月 29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关于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1]1700004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延期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延期的募投项目为“高性能超导线材产业化项目”,截至 2023年 11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高性能超导线材产业化项目”原计划于 2023年 12月 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受项目少数设备采购、设备验收调试的影响,以及部分设备未办理转固验收等因素的综合考虑,公司该募投项目建设有所延后,同时本着控制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公司现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 2024年 4月 30日。
四、重新论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公司对本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进行了重新论证,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本项目生产模式和目标市场与原有业务相似,与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有较高的关联度,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形成 2,000吨的 MRI用超导线材产能,为国内 MRI产业的持续发展提供材料支撑。本项目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出发,以市场为导向,有利于保持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
在国家“十四五”战略规划的支持下,预计我国 MRI市场将持续快速增长,特别是 3T以上高场 MRI市场需求将更加旺盛。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形成 2,000吨的 MRI用超导线材产能,为国内 MRI产业的持续发展提供材料支撑。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MRI为国内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之一
MRI是目前最重要的医疗影像手段之一,亦是当前超导材料的最主要应用领域。与基于 CT(计算机 X-射线断层摄影术)的 X射线技术不同,MRI对人体不会产生放射性损伤,可以实现三维立体扫描、成像图像分辨率高、对肿瘤早期诊断有较高的临床价值,已经广泛运用于全身各部位脏器的疾病诊断中。MRI产品类型方面,超导型 MRI能使电流在闭合的超导线圈内几乎无衰减地循环流动,可产生稳定、均匀、高场强的磁场,较永磁型 MRI在成像稳定性、图像质量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因此,随着医疗需求质量的提升,超导型 MRI产品已逐步得到越来越多医疗机构的青睐。然而,目前国内 MRI市场基本上被国外公司垄断,且价格昂贵,使得国内大多数中、小医院无法负担。为此,国家已明确将磁共振成像设备列为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之一。
2、国内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服务不断升级
国家“十四五”规划提出建设“多模态跨尺度生物医学成像设施”、“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及达到三级医院设施条件和服务能力的“县级医院”,将大力推动国内医疗产业及相关配套企业的发展。因此,在国家“十四五”战略规划的支持下,预计我国 MRI市场将持续快速增长,相关低温超导产品亦将迎来一次高质量、高速度的发展。而公司作为国内唯一的低温超导线材商业化生产企业,一方面,需要依托已有的技术积累,为国内 MRI产业的持续发展提供稳定、可靠的材料支撑;另一方面,亦需把握市场机遇,进一步拓展下游市场、巩固自身的市场地位。
3、超导材料的应用范围不断拓展
超导材料在轨道交通、高能加速器、磁约束核聚变、人体磁共振成像仪(MRI)、核磁共振谱仪(NMR)、磁控直拉单晶硅(MCZ)磁体、超导量子计算机、质子重离子加速器、超导储能等特殊领域均有不同的应用拓展。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下游市场需求,未来市场空间广阔,具备可行性。
(三)项目经济效益测算
本次项目延期对预计收益未产生重大影响。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的结论
公司对“高性能超导线材产业化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经论证,公司认为该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下游市场需求,市场前景广阔,仍具备投资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该项目。同时,公司将对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持续关注,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确保募投项目完工并实现预期收益。
五、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年 12月 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之“高性能超导线材产业化项目”的建设期进行延长,计划 2024年 4月 30日前完成项目建设。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三)保荐人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之“高性能超导线材产业化项目”的建设期进行延长,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人”)作为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超导”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西部超导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年 11月2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09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774,069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元,发行价格为 88.3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12,999,958.9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81,085,331.28元。截至2021年 12月 29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关于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1]1700004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延期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延期的募投项目为“高性能超导线材产业化项目”,截至 2023年 11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募集资金投资额 | 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 | 投资进度 |
高性能超导线 材产业化项目 | 10,082.00 | 10,082.00 | 2,531.52 | 25.11% |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 变更前预计达到可使用状 态日期 | 变更后预计达到可使用状 态日期 |
高性能超导线材产业化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4年4月30日 |
公司募投项目“高性能超导线材产业化项目”原计划于 2023年 12月 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受项目少数设备采购、设备验收调试的影响,以及部分设备未办理转固验收等因素的综合考虑,公司该募投项目建设有所延后,同时本着控制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公司现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 2024年 4月 30日。
四、重新论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公司对本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进行了重新论证,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本项目生产模式和目标市场与原有业务相似,与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有较高的关联度,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形成 2,000吨的 MRI用超导线材产能,为国内 MRI产业的持续发展提供材料支撑。本项目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出发,以市场为导向,有利于保持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
在国家“十四五”战略规划的支持下,预计我国 MRI市场将持续快速增长,特别是 3T以上高场 MRI市场需求将更加旺盛。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形成 2,000吨的 MRI用超导线材产能,为国内 MRI产业的持续发展提供材料支撑。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MRI为国内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之一
MRI是目前最重要的医疗影像手段之一,亦是当前超导材料的最主要应用领域。与基于 CT(计算机 X-射线断层摄影术)的 X射线技术不同,MRI对人体不会产生放射性损伤,可以实现三维立体扫描、成像图像分辨率高、对肿瘤早期诊断有较高的临床价值,已经广泛运用于全身各部位脏器的疾病诊断中。MRI产品类型方面,超导型 MRI能使电流在闭合的超导线圈内几乎无衰减地循环流动,可产生稳定、均匀、高场强的磁场,较永磁型 MRI在成像稳定性、图像质量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因此,随着医疗需求质量的提升,超导型 MRI产品已逐步得到越来越多医疗机构的青睐。然而,目前国内 MRI市场基本上被国外公司垄断,且价格昂贵,使得国内大多数中、小医院无法负担。为此,国家已明确将磁共振成像设备列为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之一。
2、国内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服务不断升级
国家“十四五”规划提出建设“多模态跨尺度生物医学成像设施”、“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及达到三级医院设施条件和服务能力的“县级医院”,将大力推动国内医疗产业及相关配套企业的发展。因此,在国家“十四五”战略规划的支持下,预计我国 MRI市场将持续快速增长,相关低温超导产品亦将迎来一次高质量、高速度的发展。而公司作为国内唯一的低温超导线材商业化生产企业,一方面,需要依托已有的技术积累,为国内 MRI产业的持续发展提供稳定、可靠的材料支撑;另一方面,亦需把握市场机遇,进一步拓展下游市场、巩固自身的市场地位。
3、超导材料的应用范围不断拓展
超导材料在轨道交通、高能加速器、磁约束核聚变、人体磁共振成像仪(MRI)、核磁共振谱仪(NMR)、磁控直拉单晶硅(MCZ)磁体、超导量子计算机、质子重离子加速器、超导储能等特殊领域均有不同的应用拓展。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下游市场需求,未来市场空间广阔,具备可行性。
(三)项目经济效益测算
本次项目延期对预计收益未产生重大影响。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的结论
公司对“高性能超导线材产业化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经论证,公司认为该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下游市场需求,市场前景广阔,仍具备投资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该项目。同时,公司将对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持续关注,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确保募投项目完工并实现预期收益。
五、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年 12月 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之“高性能超导线材产业化项目”的建设期进行延长,计划 2024年 4月 30日前完成项目建设。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三)保荐人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之“高性能超导线材产业化项目”的建设期进行延长,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