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正康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被罚款266000元
金融界2023年12月25日消息,佛山市正康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因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被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人民政府罚款266000元。
根据公告内容,2023年11月02日,受本机关(单位)委托,广东维中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水污染物进行监测。当事人存在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检测报告》(报告编号:TR2311135)显示,当事人排放的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为130毫克/升,悬浮物排放浓度为425毫克/升,石油类排放浓度为3.65毫克/升,铝(总铝)排放浓度为94.7毫克/升,均超过广东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新建项目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珠三角排放限值(化学需氧量浓度≤50毫克/升,悬浮物排放浓度≤30毫克/升,石油类排放浓度≤2毫克/升,铝(总铝)排放浓度≤2毫克/升),其中化学需氧量超标1.6倍,悬浮物超标13.17倍,石油类超标0.83倍,铝(总铝)超标46.35倍。
佛山市正康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构成了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被处以罚款266000元的处罚。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