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新集团(30068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原标题:朗新集团: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关于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无锡朴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朴元”)持有的邦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道科技”)10.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次交易”)。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情况
2014年 9月 3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议案》,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2021年 6月 25日,上市公司召开 2021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将制度名称修改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3年 3月 30日,上市公司召开 2023年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修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
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及时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上报。
此外,上市公司还制作了本次交易的进程备忘录,记载本次交易的具体环节和进展情况,包括方案商讨、工作内容沟通等事项的时间、地点、参与机构和人员,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登记备案。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1、上市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和上报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赵 亮 栾承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无锡朴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朴元”)持有的邦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道科技”)10.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次交易”)。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情况
2014年 9月 3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议案》,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2021年 6月 25日,上市公司召开 2021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将制度名称修改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3年 3月 30日,上市公司召开 2023年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修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
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及时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上报。
此外,上市公司还制作了本次交易的进程备忘录,记载本次交易的具体环节和进展情况,包括方案商讨、工作内容沟通等事项的时间、地点、参与机构和人员,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登记备案。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1、上市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和上报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赵 亮 栾承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