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范围
3月3日是第11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全球活动主题为“连接人类与地球:探索野生动植物保护中的数字创新”,我国活动主题为“构建野生动植物智慧保护体系”。
近日,市林业局发布《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范围的通告》,划定全市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规定禁猎期,禁止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重庆市重点保护以及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该通告已于2024年1月30日施行。
据了解,重庆是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最后一道关口,生物多样性富集,分布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112种,其中一级14种,如黑叶猴、大灵猫、小灵猫、林麝、青头潜鸭、中华秋沙鸭等;二级98种,如猕猴、黑熊、豹猫、毛冠鹿、中华鬣羚等。分布由林业部门管理的天然原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84种,其中一级8种,如崖柏、银杉、水杉、银杏、红豆杉等;二级76种,如穗花杉、秦岭冷杉、鹅掌楸、油樟、润楠、花榈木等。近年来,重庆组织实施野生动植物资源查监测、专项拯救等保护行动,90%以上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
该通告明确,重庆市行政区域内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国家重要湿地、市级重要湿地、国有林场、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候鸟迁徙通道,以及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猎区为全市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鸟类、兽类全年禁猎,其他陆生野生动物每年3月1日至10月31日禁猎。
此外,禁猎区、禁猎期内,禁止猎捕以及其他妨碍陆生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确需猎捕的,必须依法依规报批。非禁猎区、禁猎期内陆生野生动物猎捕管理,严格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执行。
截至目前,重庆设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218个、国家重要湿地2处、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8处、候鸟迁徙通道9条、国有林场71个,如缙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四面山市级自然保护区、仙女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彩云湖国家级湿地公园、大昌湖国家重要湿地、綦河支流候鸟迁徙通道、铁山坪林场等,以上区域以及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猎区,都属于重庆市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域,违者将受惩处。
新重庆-重庆晨报记者 陈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