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电力(600505):西昌电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四川西昌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
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
永中和”)成立于2012年3月,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
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截至2023年12月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66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年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
议案》,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3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经
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
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
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
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3年12月28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年报审计
工作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就 2023年年报相关事
项进行了初步沟通,对 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
计计划、审计方法、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
进行了沟通。
(三)2024年4月11日,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机构信永
中就审计进展、审计重点事项进行沟通。
(四)2024年4月22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
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在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能时严
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
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
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必要的
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的出具审
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委员会应尽的监督职能。审计委员会认
为信永中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规范
执业,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较好地完成了
2023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
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