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婚内诈骗妻子上百万被判,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博融之坚 2024-06-26 5.82 W阅读

 

  王某在后续的调查中发现,张某不仅欠款未还,还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高消费人员。更令人震惊的是,张某仍在使用婚恋平台,以交友为名继续行骗,又骗取他人16万余元。王某及其他受害者一同报案,张某因此被依法刑事拘留。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了诈骗罪。根据法律规定,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此外,法院还责令张某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以弥补其犯罪行为给受害者带来的损失。

 

  这起案件不仅揭示了婚恋诈骗的恶劣性质,也提醒了公众在网络交友时要保持警惕,避免陷入诈骗的陷阱。同时,法院的判决也体现了对诈骗犯罪的严厉打击,以及对受害者权益的保护。通过这起案例,我们看到了法律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坚定立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