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田股份(601609):金田股份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原标题:金田股份:金田股份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债券代码:113068 债券简称:金铜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年产8万吨热轧铜带项目、年产5万吨高强高导铜合金棒线项目、广东金田铜业高端铜基新材料项目、金田国家技术中心大楼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已建设完成,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6,152.78万元(含扣除手续费的累计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 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4.11%,未超过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5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募集资金15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471.1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9,528.8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26日到位,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187号”《验证报告》。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并与本次发行可转债项目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按照相关法规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3年11月15日,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
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陆续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予以结项。截至2023年11月15日,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在保障符合项目建设要求的情况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加强费用的控制和管理,节约了部分资金的支出;此外,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期间产生了利息收益。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本次可转债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对应的节余募集资金余额6,152.78万元(含扣除手续费的累计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全资子公司就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将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5%的,可以免于履行审议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金额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 5%,本次募集资金节余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亦无需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7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债券代码:113068 债券简称:金铜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年产8万吨热轧铜带项目、年产5万吨高强高导铜合金棒线项目、广东金田铜业高端铜基新材料项目、金田国家技术中心大楼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已建设完成,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6,152.78万元(含扣除手续费的累计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 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4.11%,未超过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5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募集资金15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471.1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9,528.8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26日到位,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187号”《验证报告》。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并与本次发行可转债项目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
1 | 年产8万吨热轧铜带项目 | 66,089.00 | 38,300.00 |
2 | 年产5万吨高强高导铜合金棒线项目 | 46,558.00 | 32,100.00 |
3 | 广东金田铜业高端铜基新材料项目 | 120,000.00 | 25,100.00 |
4 | 金田国家技术中心大楼项目 | 11,407.00 | 10,000.00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44,500.00 | 44,500.00 |
合计 | 288,554.00 | 150,000.00 |
公司按照相关法规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3年11月15日,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号 | 期末余额(元) | 对应募集资金项目 |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可转债募集 资金专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宁波慈城支行 | 39105001040014484 | 0.00 | 金田国家技术中心 大楼项目 |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可转债募集 资金专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宁波慈城支行 | 3901130229200014517 | 0.00 | 年产8万吨热轧铜 带项目、补充流动 资金 |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可转债募集 资金专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宁波市分行 | 357179381072 | 61,518,207.86 | 年产5万吨高强高 导铜合金棒线项目 |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可转债募集 资金专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宁波慈城支行 | 33150198533600000553 | 9,572.92 | 广东金田铜业高端 铜基新材料项目 |
广东金田铜业有限公司 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宁波慈城支行 | 33150198533600000554 | 0.00 | 广东金田铜业高端 铜基新材料项目 |
合计 | 61,527,780.78 |
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陆续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予以结项。截至2023年11月15日,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 | 募集资金计划投 资总额(1) | 募集资金累计投 入金额(2) | 利息收入扣除手 续费后净额(3)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4) =(1)-(2)+(3) |
年产8 万吨热轧铜带项目 | 38,300.00 | 38,394.68 | 94.68 | 0.00 |
年产5 万吨高强高导铜合 金棒线项目 | 32,100.00 | 26,013.5 | 65.32 | 6,151.82 |
广东金田铜业高端铜基新 材料项目 | 25,100.00 | 25,130.57 | 31.53 | 0.96 |
金田国家技术中心大楼项 目 | 10,000.00 | 10,020.91 | 20.91 | 0.00 |
补充流动资金 | 44,028.87 | 44,028.87 | 0.00 | 0.00 |
合计 | 149,528.87 | 143,588.53 | 212.44 | 6,152.78 |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在保障符合项目建设要求的情况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加强费用的控制和管理,节约了部分资金的支出;此外,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期间产生了利息收益。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本次可转债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对应的节余募集资金余额6,152.78万元(含扣除手续费的累计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全资子公司就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将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5%的,可以免于履行审议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金额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 5%,本次募集资金节余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亦无需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