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津膜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CFi.CN讯: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 信息一致。一、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实施情况
2023年5月5日,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津膜科技”)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根据公告,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公司”)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两者相结合等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041,307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
2023年6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公司近日收到高新公司《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高新公司减持计划期限届满,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11月25日减持计划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津膜科技股份5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9367%。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7月14日,公司披露了高新公司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2021年7月14日)至本次减持计划期满日(2023年11月25日)期间,高新公司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为4.76%。
截至公告披露日,高新公司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二、其他情况说明
1、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高新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2、高新公司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了预先披露,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高新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持股相关承诺已履行完毕,本次减持不违反其已做出的相关承诺。
4、高新公司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高新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023年5月5日,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津膜科技”)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根据公告,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公司”)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两者相结合等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041,307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
2023年6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公司近日收到高新公司《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高新公司减持计划期限届满,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11月25日减持计划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津膜科技股份5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9367%。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 | 减持股数 (万股) | 减持比例(%) |
高新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 | 集中竞价 | 2023-06-19 | 8.36 | 100 | 0.3311 |
2023-06-29 | 8.10 | 200 | 0.6621 | ||
2023-09-25 | 7.38 | 65 | 0.2152 | ||
2023-09-27 | 7.28 | 220 | 0.7283 | ||
合计 | —— | 585 | 1.9367 |
截至公告披露日,高新公司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高新 投资 发展 有限 公司 | 合计持有 股份 | 2776.17 | 9.19 | 2191.17 | 7.25 |
其中:无 限售条件 股份 | 2776.17 | 9.19 | 2191.17 | 7.25 | |
有限售条 件股份 | 0 | 0 | 0 | 0 |
1、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高新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2、高新公司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了预先披露,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高新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持股相关承诺已履行完毕,本次减持不违反其已做出的相关承诺。
4、高新公司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高新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