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程安创新科技有限公司被罚款1000元
金融界2023年12月13日消息,深圳市程安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被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罚款人民币1000元。
根据公告内容,深圳市程安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且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通报。经过进行详述。
深圳市程安创新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了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五)项及《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 年版)》(违法行为编号 1024 号)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五)项及《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 年版)》(违法行为编号 1025 号)的规定,《深圳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若干规定》第十七条第(三)项“一般处罚按最高罚款数额 50%确定”的规定,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对其进行了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