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歌股份拟募不超3亿 去年定增募6.9亿参与资金刚解套

博融之坚 2022-05-13 8.99 W阅读

   北京8月30日讯 今日,乐歌股份(300729.SZ)股价上涨,截至收盘,报18.18元,涨幅6.63%。 

  昨日晚间,乐歌股份发布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预案显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全部用于越南福来思博智能家居产品工厂项目、线性驱动核心技术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工厂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本次发行后,公司资本实力将显著增强,有助于提升公司主营业务领域的全面竞争能力,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市场份额,提升公司在线性驱动人体工学行业的市场地位和品牌影响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求及股东利益。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的股票采用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截至预案公告日,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尚未确定,因而无法确定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底价,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000万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股份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 

  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分享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截至2022年6月30日,项乐宏和姜艺通过丽晶电子共同控制公司23.07%的股份;项乐宏通过丽晶国际控制公司17.36%的股份;姜艺通过聚才投资控制公司8.45%的股份,项乐宏个人直接持有公司3.01%的股份,姜艺个人直接持有公司2.75%的股份。项乐宏、姜艺夫妇通过丽晶电子、丽晶国际、聚才投资及直接持股合计控制公司54.63%的股份,系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根据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000万股(含本数)的上限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项乐宏、姜艺夫妇通过丽晶电子、丽晶国际、聚才投资及直接持股合计控制公司股份比例预计不低于48.09%,仍将保持控股股东的地位。项乐宏、姜艺夫妇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022年5月6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2022年8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本次发行尚需获得的授权、批准和核准包括: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具体方案。2、深交所审核并作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审核意见。3、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注册申请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 

  据中国证券网报道,2021年10月11日晚间,乐歌股份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发行情况报告书》,公司以18.08元/股价格共计发行3871.68万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约6.90亿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 

  公告显示,此次非公开发行得到了机构投资者的踊跃参与。最终确定10名发行对象,除公司实际控制人项乐宏外,还包括嘉实基金、华夏基金、易方达基金、财通基金、东吴基金5家知名公募基金和理想资本、浙商创投、胜恒投资、国海创新资本4家知名私募机构。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此次定增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代表人为张征宇、何欢。 

 

 

 

(责任编辑:华青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