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医保局:部分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可缓缴3个月
5日记者自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即日起我市将开展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工作,缓缴期间的相关参保单位参保人,其个人账户按规定计入,发生的符合职工医保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
此次的缓缴范围包括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以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等社会组织。纳入缓缴范围的参保单位名单在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公示。2022年9月、10月、11月三个月为缓缴月份,缓缴期为三个月,缓缴期满,2023年2月前须足额补缴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