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夯实民生之本 增进民生福祉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非凡十年】
【十年答卷】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活。我国有14亿多的人口、9亿劳动力,解决好就业问题,始终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任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明确把就业摆在“六稳”“六保”之首,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推动就业工作在十年间取得历史性成就。这十年,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在14亿多人口的大国实现了比较充分的就业,更高质量的就业一步步成为现实。
1.城乡就业格局发生历史性改变
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各地区、各部门紧紧围绕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目标,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丰富发展积极的就业政策,持续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在我国经济下行、外部环境复杂严峻的情况下,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在14亿多人口的大国实现了比较充分的就业,成为民生改善、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十年来,我国城镇新增就业年均超1300万人,十年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3亿人。数据显示,2014年城镇就业人员比重首次超过乡村,我国城乡就业格局已经发生历史性改变,2021年城镇就业人员占比达到62.7%,比2012年提高了13.8个百分点。与此同时,中西部地区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和返乡创业趋势明显,许多市县由劳务输出地变成了劳务输入地,“就业不再去远方,家乡就是好地方”成为务工新潮流,区域就业结构更趋均衡。
十年来,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平稳。重点群体稳,就业大局稳。在高校毕业生人数连年增长的情况下,实现了8000多万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水平保持稳定。农民工总量从2012年的26261万人增至2021年的29251万人。累计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5501万人,帮扶困难人员就业1768万人。
值得注意的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就业扶贫发挥了巨大功效。在脱贫攻坚战略实施期间,90%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得到了产业扶贫和就业扶贫支持,三分之二以上主要靠外出务工和产业脱贫。我国累计建设扶贫车间32688个,吸纳贫困人口家门口就业43.7万人,全国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将近3000万人。
每一份工作的背后,都连接着一个家庭的幸福。党的十八大以来,就业在推动经济社会稳定协调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无论是城镇登记失业率,还是城镇调查失业率,都保持在较低水平。即使面临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中美贸易摩擦和新冠肺炎疫情等各种内外部因素的冲击,我国的劳动力市场依然表现出较强的韧性。
2.“倒金字塔形”就业结构逐步形成
就业是经济的“晴雨表”,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带来了更高质量的就业。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新发展理念的引领下,我国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制造业转型,服务业升级,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多点开花,新兴就业形态、就业新机会不断涌现,有力推动了就业结构优化和质量提高。
随着我国产业结构加快转型升级,第三产业吸纳就业能力持续增强,从业人员占比从2012年的36.1%提升到2021年的48%,成为就业最大“容纳器”。一、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占比从2012年的33.5%、30.4%和36.1%调整为2021年的22.9%、29.1%和48%,“倒金字塔形”就业结构逐步形成。而随着数字经济等新业态的快速崛起,外卖配送、网约车、网络直播、电子商务、陪诊……这些新就业、灵活就业形态越来越深地融入人们日常生活中。
从社会的角度来看,高质量的就业,意味着生产效率的提高。十年来,全社会劳动生产率从8.1万元提升到14.6万元,更多劳动者从低生产率部门转入高生产率部门。目前,我国技能劳动者总量增至2亿人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超过6000万人,劳动者技能素质明显提高。十年来,我国劳动者收入持续提高。2021年城镇单位人员工资较2012年翻了一倍,与此同时,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继续扩大,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不断完善。
在我国迈入新发展阶段的前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列入“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这标志着我国在实现全面小康后,对就业工作提出了面向共同富裕新目标的更高要求。
3.就业政策支持体系日益健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把解决人民群众就业问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党的十八大以来,针对我国就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国就业工作也经历了从“积极的就业政策”,到“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再到“就业优先战略”的巨大变化。党和政府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将就业优先从战略层面推进到宏观政策层面,将稳就业、保就业置于“六稳”“六保”之首。
“创新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并置于宏观层面,减负、稳岗、扩就业的政策工具丰富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李忠表示,我国就业优先战略深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不断丰富发展,就业优先导向显著增强。十年来,就业优先战略的顶层设计逐步强化,政府稳定就业的政策内容更加充实,政策工具也更加丰富,各部门实施就业政策时的协调性也得到进一步改善。
面对疫情冲击和经济下行压力,我国陆续推出“降、缓、返、补”政策组合拳,延续实施失业、工伤保险阶段性降费政策,允许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提高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加力落实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等政策,推出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助力企业稳岗扩岗。2021年,为了支持市场主体稳就业岗位,中央深入实施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调整优化稳岗返还、就业补贴等政策措施,全年支出就业补助资金近1000亿元;向407万户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231亿元,惠及职工9234万人。
4.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7月下旬,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护理专业2022级应届毕业生赵琦通过参加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办的护理专业专场招聘活动,找到了专业对口的心仪工作,“对求职者来说,直播带岗能够提供相对精准的岗位信息,节约了大量时间精力”。
在一个个就业岗位呈现在社会面前的同时,与它们一同成长的是日臻完善的就业服务体系。十年来,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推进,覆盖省、市、县、街道(乡镇)、社区(村)的五级公共就业服务网络逐步完善,标准化、智慧化、专业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春风行动、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等特色活动成效明显,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年均为8000万人次劳动者、5000万户次用人单位提供招聘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业规模日益壮大,截至2021年底,全国已有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91万家,有效增加了就业服务供给。
当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通过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扎实推进工学一体化教学改革,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实施2019-2021年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1000亿元,采取多种形式,累计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8300多万人次,稳定就业和转换岗位的能力不断增强。
与此同时,我国劳动者的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体制机制基本形成。十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修订劳动合同法,规范劳务派遣,出台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规章制度,劳动关系法律体系进一步健全。
(本报记者 邱玥)
【编辑:周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