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高股息混合C (006124): 国联高股息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原标题:国联高股息混合C : 国联高股息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注:本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于2019年12月26日发生变更,由原来的“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恒生指数收益率×1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30%”更改为“中证红利指数收益率×70%+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收益率×1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0%”。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注: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申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作为混合型基金,具有对相关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不能完全规避市场下跌的风险和个券风险,在市场大幅上涨时也不能保证基金净值能够完全跟随或超越市场上涨幅度。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证券品种,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与对应证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股指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具备一些特有的风险点。投资股指期货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保证金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机制(即当日买入的股票,在交收前可以于当日卖出),同时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加之香港市场结构性产品和衍生品种类相对丰富以及做空机制的存在;港股股价受到意外事件影响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本基金的波动风险可能相对较大。本基金可通过港股通投资于港股,港股通业务试点期间存在每日额度和总额度限制,当日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本基金投资面临汇率风险。根据现行的港股通规则,只有沪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日,存在港股通交易日不连贯的情形(如内地市场因放假等原因休市而香港市场照常交易但港股通不能如常进行交易),而导致基金所持的港股组合在后续港股通交易日开市交易中集中体现市场反应而造成其价格波动骤然增大,进而导致本基金所持港股组合在资产估值上出现波动增大的风险。
2、市场风险。证券市场价格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变化而产生风险,主要包括:(1)政策风险、(2)经济周期风险、(3)利率风险、(4)通货膨胀风险、(5)上市公司经营风险、(6)再投资风险。
3、信用风险。4、操作风险。5、管理风险。6、合规风险。
(二)重要提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基金简称 | 国联高股息混合 | 基金代码 | 006123 |
下属基金简称 | 国联高股息混合C | 下属基金代码 | 006124 |
基金管理人 | 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9年09月26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 日期 | 暂未上市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交易币种 | 人民币 |
运作方式 | 普通开放式 | 开放频率 | 每个开放日 |
基金经理 |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 |
熊健 | 2022年01月13日 | 2018年01月10日 |
投资目标 | 通过把握中国宏观经济政策和市场发展趋势,精选A股和香港两个市场上具有高 股息特征的上市公司股票,全面把握中国经济投资机会,在合理控制风险并保持基 金资产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基金长期资产增值。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 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 市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券、地方政府债、央 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 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次级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 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 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投资于高股息上 市公司相关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 申购款等。 |
主要投资策略 | 1、资产配置策略 2、股票投资策略 3、债券投资策略 4、衍生品投资策略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6、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红利指数收益率*70%+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收益率*10%+上证国债指 数收益率*20%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 于股票型基金。 |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费用类型 |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 收费方式/费率 | 备注 |
赎回费 | 0天≤N〈7天 | 1.50% | |
7天≤N〈30天 | 0.50% | ||
N≥30天 | 0.00% |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费用类别 | 收费方式/年费率 |
管理费 | 1.20% |
托管费 | 0.20% |
销售服务费 | 0.80% |
其他费用 |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 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 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 支的其他费用。 |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作为混合型基金,具有对相关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不能完全规避市场下跌的风险和个券风险,在市场大幅上涨时也不能保证基金净值能够完全跟随或超越市场上涨幅度。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证券品种,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与对应证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股指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具备一些特有的风险点。投资股指期货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保证金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机制(即当日买入的股票,在交收前可以于当日卖出),同时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加之香港市场结构性产品和衍生品种类相对丰富以及做空机制的存在;港股股价受到意外事件影响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本基金的波动风险可能相对较大。本基金可通过港股通投资于港股,港股通业务试点期间存在每日额度和总额度限制,当日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本基金投资面临汇率风险。根据现行的港股通规则,只有沪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日,存在港股通交易日不连贯的情形(如内地市场因放假等原因休市而香港市场照常交易但港股通不能如常进行交易),而导致基金所持的港股组合在后续港股通交易日开市交易中集中体现市场反应而造成其价格波动骤然增大,进而导致本基金所持港股组合在资产估值上出现波动增大的风险。
2、市场风险。证券市场价格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变化而产生风险,主要包括:(1)政策风险、(2)经济周期风险、(3)利率风险、(4)通货膨胀风险、(5)上市公司经营风险、(6)再投资风险。
3、信用风险。4、操作风险。5、管理风险。6、合规风险。
(二)重要提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