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环传动(00247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原标题:双环传动: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9日以电话方式送达。会议于2023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亲自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东坡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议案》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自身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1.0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回购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七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1.03 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8.00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1.04 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拟回购股份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8.00元/股(含)。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28.00元/股的条件下,按照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142,857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84%;按照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571,428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4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1.05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用于本次拟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1.0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1.07 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及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
2、授权董事会在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依据有关规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4、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证券账户;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5、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份回购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若涉及);
6、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处置达成处置办法;
7、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涉及的相关事宜;
8、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事宜的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0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23-090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9日以电话方式送达。会议于2023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亲自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东坡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议案》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自身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1.0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回购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七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1.03 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8.00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1.04 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拟回购股份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8.00元/股(含)。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28.00元/股的条件下,按照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142,857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84%;按照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571,428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4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1.05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用于本次拟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1.0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1.07 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及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
2、授权董事会在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依据有关规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4、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证券账户;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5、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份回购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若涉及);
6、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处置达成处置办法;
7、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涉及的相关事宜;
8、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事宜的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0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