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港口01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发生变动的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临时报告
原标题:23港口01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发生变动的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临时报告
债券代码:115903.SH 债券简称:23港口02 债券代码:115557.SH 债券简称:23港口0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发生变动的
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临时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 23港口 02,债券代码:115903.SH)、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 23港口 01,债券代码:115557.SH)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根据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2023年 11月 6日披露的《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董事发生变动的公告》,发行人董事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黄循铀、董飞龙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闽委组干[2023]342号),黄循铀同志任中共福建省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委员、副书记,福建省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免去其中共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副书记、委员,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职务。
(二)新聘任人员基本情况
暂无新聘任人员。
本次人事变动已经过有权机构批准,详见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黄循铀、董飞龙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闽委组干[2023]342号)。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一)本次人员变动对企业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本次人事变动对董事会、监事会或其他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决策有效性的不产生影响;
(三)本次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仍符合法律规定,发行人现董事人数暂不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后续将进行相应调整。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23港口 02”、“23港口 01”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发行人上述公告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
(以下无正文)
债券代码:115903.SH 债券简称:23港口02 债券代码:115557.SH 债券简称:23港口0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发生变动的
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临时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 23港口 02,债券代码:115903.SH)、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 23港口 01,债券代码:115557.SH)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根据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2023年 11月 6日披露的《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董事发生变动的公告》,发行人董事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黄循铀、董飞龙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闽委组干[2023]342号),黄循铀同志任中共福建省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委员、副书记,福建省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免去其中共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副书记、委员,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职务。
(二)新聘任人员基本情况
暂无新聘任人员。
本次人事变动已经过有权机构批准,详见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黄循铀、董飞龙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闽委组干[2023]342号)。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一)本次人员变动对企业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本次人事变动对董事会、监事会或其他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决策有效性的不产生影响;
(三)本次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仍符合法律规定,发行人现董事人数暂不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后续将进行相应调整。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23港口 02”、“23港口 01”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发行人上述公告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