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达药业(300558):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博融之坚 2024-01-30 2.28 W阅读
原标题:贝达药业: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贝达药业(300558):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558 证券简称:贝达药业 公告编号:2024-002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张洋南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3年 12月 2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监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于 2023年 12月 29日在公司杭州总部 3楼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3、本次监事会应到 3人,实际出席会议人数为 3人。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张洋南先生主持,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沈剑豪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天广实签署 <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与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广实”)签署《<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并以自有资金 2,500 万元买断贝伐珠单抗的全部销售提成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是公司基于现实经营业务做出的商业决定,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市场经济原则,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合作项目管理和资源配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本次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上的《关于公司与天广实签署 <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议案获得通过。


2、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在审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具体服务项目的费用按独立交易原则、参考行业同类交易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公司业务完整且独立,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 1月 2日